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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1月15日01:08 北京晨報
據新華社北京11月14日電 (記者 周英峰)國務院14日召開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電視電話(huà)會議(yì)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、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出席會議(yì)并發表重要講話(huà)。他強調指出,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(shì)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内容,是(shì)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内容,是(shì)政府職能轉變的關鍵環節,一定要堅定不移地繼續推進,進一步破除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。
溫家寶指出,十年來,國務院分五批共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2183項,占原有總數的60.6%,各地區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占原有總數的一半以上。
溫家寶指出,要進一步清理、減少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,推進政府職能轉變。堅持市場優先和社會自治原則,凡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,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的,行業組織能夠自律管理的,政府就不要設定行政審批;凡可以采用事後監管和間接管理方式的,就不要再搞前置審批。突出三個重點領域:一是(shì)投資領域。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,真正确立企業和公民個人的投資主體地位。二是(shì)社會事業領域。加大審批事項的清理、精減和調整力度,放(fàng)寬限制,打破壟斷,擴大開放(fàng),公平準入,鼓勵競争。三是(shì)非行政許可審批領域。清理一些部門和地方利用“紅頭文件”等對公民、企業和其他社會組織提出的限制性規定,沒有法律法規依據、不按法定程序設定的登記、年檢、監制、認定、審定以及準銷證、準運證等,要一律取消。
溫家寶說,行政機關設定審批事項必須于法有據,嚴格遵循法定程序,進行合法性、必要性、合理性審查論證;涉及人民群衆切身利益的,要通過公布草案、公開聽(tīng)證等方式廣泛聽(tīng)取意見(jiàn)。沒有法律法規依據,行政機關不得設定或變相(xiàng)設定行政審批事項。原則上實行一個部門、一級地方政府一個窗口對外。加強電子政務建設。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公開,實行網上公開申報、受理、咨詢和辦複,爲群衆辦事提供更多便利。推行服務質量公開承諾制和親切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