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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交納黨費(fèi)的比例爲:每月以離(lí)退休費(fèi)總額計算基數,5000元及以下的按0.5%、5000元以上的按1%交納黨費(fèi)。
    (文件依據:中共中央組織部2008年2月4日印發《關于中國共産黨黨費(fèi)收繳、使用和管理的規定》)

黨費(fèi)交納新标準
 
    最近,中共中央組織部下發《關于中國共産黨黨費(fèi)收繳、使用和管理的規定》,對黨費(fèi)繳納比例作出調整,新的黨費(fèi)收繳标準自2008年4月1日起執行。新标準具體如下:
    每月工資收入(稅後)在3000元以下的(含3000元)者,應繳納月工資收入的0.5%;3000元以上至5000元(含5000元)者,繳納1%;5000元以上至10000元(含10000元)者,繳納1.5%;10000元以上者,繳納2%。離(lí)退休幹部、職工中的黨員(yuán),每月以領取的離(lí)退休費(fèi)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爲計算基數,5000元以下(含5000元)的按0.5%繳納黨費(fèi),5000元以上的按1%繳納黨費(fèi)。
    農民黨員(yuán)每月繳納黨費(fèi)0.2元至1元。學生黨員(yuán)、下崗失業的黨員(yuán)、依靠撫恤或救濟生活的黨員(yuán)、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(yuán),每月繳納黨費(fèi)0.2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