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據不完全統計,目前全國有共享單車運營企業30多家,累計投放(fàng)車輛超過1000萬輛,注冊用戶超1億人次。圖爲北京地鐵5号線(xiàn)天通苑南站附近投放(fàng)的共享單車。
5月22日,交通運輸部對外發布《關于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(jiàn)(征求意見(jiàn)稿)》(簡稱《指導意見(jiàn)》),進行爲期兩周的公開征求意見(jiàn)。
科學定位 鼓勵發展
互聯網租賃自行車(俗稱“共享單車”)是(shì)分時租賃營運非機動車,是(shì)移動互聯網和租賃自行車融合發展的新型服務模式,是(shì)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,是(shì)方便公衆短距離(lí)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的重要方式。
《指導意見(jiàn)》明确,城市人民政府是(shì)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的責任主體,應堅持“服務爲本、改革創新、規範有序、屬地管理、多方共治”的基本原則鼓勵和規範發展。各地要堅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,結合城市特點做好慢(màn)行交通規劃,統籌發展互聯網租賃自行車,但(dàn)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。
有序投放(fàng) 合理布局
針對車輛投放(fàng)問題,《指導意見(jiàn)》要求各城市根據城市特點、公衆出行需求和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定位,研究建立車輛投放(fàng)機制,引導運營企業合理有序投放(fàng)車輛。
爲解決行車和亂停亂放(fàng)問題,《指導意見(jiàn)》要求,各城市要合理布局自行車交通網絡和停車設施,推進自行車道建設,規範停車點位設置。對不适宜停放(fàng)的區域和路段可制定負面清單實行禁停管理,對城市重點場所應當施劃配套的自行車停車點位。
明确企業主體責任 鼓勵免押金提供服務
《指導意見(jiàn)》要求運營企業加強線(xiàn)上線(xiàn)下服務能力建設,合理配備線(xiàn)下服務團隊,加強車輛調度、停放(fàng)和維護管理。要求實行用戶實名制注冊、使用,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,爲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,并要求推廣運用電子圍欄等技術。
《指導意見(jiàn)》鼓勵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。企業對用戶收取押金、預付資金的,應實施專款專用,接受監管,建立完善用戶押金退還制度,積極推行“即租即押、即還即退”等模式。
引導安全文明用車 加強信用管理
《指導意見(jiàn)》提出,要引導用戶安全文明用車,加強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使用規範和安全文明騎行的宣傳教育。加強信用管理,建立企業和用戶信用基礎數據庫,對企業和用戶不文明行爲和違法違規行爲記入信用記錄,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。
《指導意見(jiàn)》鼓勵公衆共同參與治理,形成企業主體、政府監管、多方參與的社會治理體系。加大消費(fèi)者權益保護,防範向消費(fèi)者轉嫁經營風險等行爲。
公衆反饋意見(jiàn)的三種方式
1.登錄交通運輸部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mot.gov.cn)進入首頁“互動”欄目“意見(jiàn)征集”項。
2.電子信箱:bike@mot.gov.cn。
3.通信地址: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内大街11号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城鄉客運管理處(郵編:100736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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